。
五、恶臭防治,新(改、扩)建企业应远离居民区等,设置必要的防护距离;达不到防护距离要求的生产车间应封闭和通风,并对车间废气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造成周围大气环境污染的现有制革企业,应予搬迁或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去年上海富国曾因恶臭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理,而新政策原则上将使原先建造在城市居民区附近的制革企业面临搬迁。
六、新(改、扩)建制革企业应采用二级生化法处理其工艺废水,采用成熟的清洁生产工艺进行制革生产;至2010年底之前,现有制革、毛皮废水应经过二级生化法处理,采用成熟的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需制定发布更为严格的制革、毛皮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毋庸置疑,更为严格的制革、毛皮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应该不会太远了。
总之,制革环保新政策鼓励采用清洁生产工艺,使用无污染、少污染原料,采用节水工艺,逐步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彻底取缔3万标张皮(折牛皮,细毛皮企业规模应酌情考虑,按自然张计算,以下同)以下的小型制革企业,推行集中制革、污染集中治理;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引导开展固体废物的资源综合利用,要求至2015年底之前,在全行业中基本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满足清洁生产的基本要求,使制革、毛皮工业环境污染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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