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生育阶段停止捕捉,不断其尘,不绝其长,使湿地资源能够得到可持续利用。
自本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世界各国对湿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无论从深度和强度上,还是从规模上都是空前的,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急剧增加,以及人们对湿地的不合理利用,使湿地数量及其效益正处于严重下降的威胁之中。
尽管我国的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带来的与日俱增的压力。一些湿地遭到不适当的围垦开发,淤积、污染、过度排涝等导致湿地数量、面积和资源日益减少,功能和效益下降,生物多样性丧失。
从1950年到1980年的30年间,中国的自然湖泊从2800个减少到 2500个。“八百里”洞庭湖已由1949年4350平方公里缩小至今日2000平方公里左右。由于湖面萎缩,调蓄水能力差,洪涝灾害日益严重,涝灾平均每年达5万公顷,平均每四年发生一次水灾,天然捕捞量从50年代的310万公斤下降到1982年的110万公斤,鱼类的种数也从114种下降到80种。在青海湖湖区,人口比1949年增加了4倍,环湖区开垦面积达20万公顷左右,脊推动物减少了34种,鹈鹕自70年代就已绝迹,鸬鹚在60年代有7500只,现在约有4000只左右,斑头雁仅10年就减少1200只,数量减少十分惊人。工业废水和污水排放,使许多河湖(如巢湖、滇池等)湿地及沿海水域水质恶化,加速某些湿地水体富营养化和寄生湿地水体富营养化和寄生虫的流行。由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投入不足,基础研究薄弱,公众对湿地保护的意识还不强,严重地影响了湿地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保护湿地资源和环境,实现湿地的可持续发展,已迫在眉睫。
湿地生态系统的破坏在许多情况下是不可逆转的,即使经过治理使其恢复也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如果只为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而使湿地及其资源遭到破坏,受到的损失和遭到的报复一定是残酷的,甚至这种报复会殃及到子孙后代。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恶果,目前,世界各国都在针对湿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保护有限的湿地及其资源,使之达到可持续利用,与人类长期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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