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上前,阻止记者进入诊疗室。
目前,很多宠物医院的医生都不具备资质,都属于无证上岗。根据规定,动物诊疗机构应具备两名以上注册兽医师和一定数量的兽医助理人员;个体动物诊所的上述兽医人员需提供辞职、失业、离退休等有关证明。
问题三:宠物药品缺乏监督
咪咪因为注射了一针麻醉药不幸死亡了,这也暴露出宠物就诊中的用药安全问题。据了解,狗对很多抗生素都是过敏的,最典型的就是苏格兰牧羊犬和喜乐蒂对依维菌素是过敏的,而很多宠物医院根本不了解此点,每年都有很多动物死于这种医疗事故。
按照规定,用于宠物治病的药品应该到市
畜牧兽医站指定的地点购买,但有一些宠物诊疗单位是通过各种其他渠道“弄到”药品的,其中包括国家严格控制的麻醉药。
据悉,目前针对猫狗等宠物的专业药品、医疗器械、美容器械市场尚没有形成,因此部分诊疗单位只能用给人治病的器械来给宠物做治疗,例如给宠物毛发吹风用的是人使用的吹风机,拍X光也是用给人拍X光的机器。
问题四:宠物手术缺乏风险保障
人生病了,在实行药物治疗或手术治疗前,都会进行相关检查,看其是否适合实行该药物或手术。而宠物就诊时,则缺少了相关环节。对此,宠物保护者提出呼吁,在为宠物进行治疗时,也应该引进相关风险防范机制,必要的话,在手术前签署风险合同,这样一旦出现医疗事故,也可以根据合同确认双方的责任。
为了避免纠纷,有些宠物医院已经开始要求宠物主人签订手术协议,然而由于目前尚无统一规范的格式协议,都由各家自行草拟,内容规范程度也就不一,法律效率也因此不同程度打折扣,因此有待规范手术协议。
某诊所的一份协议是一份《手术请求书》,上面只简单地写了本人饲养的XX犬(猫),现年XX岁,性别XX,因患病或饲养需要到贵院请求做XX手术。如果手术无效死亡或因麻醉药过敏发生意外,后果概由本人自负。最后是请求人签名和日期。
13家宠物单位发出倡议
今天市人大将审议《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草案)》,这个消息早已在上海的宠物行业传开。昨天,上海锦麟宠物有限公司、上海顽皮家族宠物有限公司、上海梅园犬类驯育场等本市13家大型宠物养殖、销售、诊疗单位联合签名承诺,表示将认真学习条例有关内容,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同时希望行业同仁能够遵守相关规定。
记者在这份倡议书上看到主要有以下条款,分别是:
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动物防疫合格证》、《上海犬类养殖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
保证凡在销售单位出售的宠物,均由本养殖场自行繁殖,且已实施强制免疫,并做免疫记录,出具正规税务发票;
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应挂牌上岗,在批准的执业项目和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并严格遵守专业技术规范;
从事宠物养殖、销售、医疗的单位应采取隔离消毒等防疫措施,并建立动物疫病防治档案;发现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宠物,及时向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不具备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宠物诊疗单位、销售商店,应将需要无害化处理的宠物及其相关物品送交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不随意丢弃随意处置;
积极向养犬户宣传宠物防疫知识,引导消费者不到无《动物防疫合格证》、《犬类养殖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购买宠物,不到未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宠物诊疗单位就医,主动申请办理个人《养犬许可证》,保护宠物的健康,保护人类的健康。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