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牛蛙(Rana catesbeiana Shaw)无公害养殖的环境条件、繁殖、蝌蚪培育、幼蛙与食用蛙的饲养、越冬、饲料要求和病害防治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牛蛙池塘和网箱的无公害养殖,其他养殖方式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 505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SC/T 1008 池塘常规培育鱼苗鱼种技术规范
3 环境条件
3.1 场地的选择
3.1.1 水源充足,排灌方便,没有对渔业水质构成威胁的污染源。
3.1.2 自然环境僻静,交通便利。
3.2 水质
3.2.1 水源水质应符合GB 11607的规定。
3.2.2 养殖池水质应符合NY 5051的规定。
3.3 养殖设施
养殖设施见表1。
表1 养殖设施
设施类别 池塘或网箱水面面积/m2 陆地面积 水深/cm
池塘a 产卵池 30~200 约为水面面积的三分之一50~80
孵化池 1~5-30~50
蝌蚪培育池 20~200-50~100
幼蛙饲养池 5~30-30~60
食用蛙饲养池 2~300约水水面面积的三分之一50~100
网箱b 产卵箱 1~15-30~50
蝌蚪培育箱 5~20-50~100
食用蛙饲养箱 8~24-30~50
a 防逃围墙一般高度为1.5mb网箱设置见附录A。
4 繁殖
4.1 亲蛙来源
4.1.1 从原产地引进经选育的牛蛙亲蛙或蝌蚪、幼蛙,经专门培育成的亲蛙。
4.1.2 国家确认的良种场生产的蝌蚪、幼蛙,经专门培育成亲蛙。
4.1.3 近亲繁殖的后代不得留作亲蛙。
4.2 亲蛙质量要求
4.2.1 应符合牛蛙种质标准的规定。
4.2.2 繁殖年龄与体重:以2龄至4龄的成蛙为宜;体重350 g以上。
4.2.3 引进的亲蛙应经检疫,不得带有传染性疾病。
4.3 亲蛙放养
4.3.1 池塘(网箱)消毒
放养前10 d左右进行池塘(网箱)消毒。清塘按SC/T1008的规定执行;网箱置于水中浸泡。
4.3.2 雌雄鉴别
雌蛙咽喉部呈白色或灰白色,鼓膜和眼睛的大小相近,前肢第一指不发达,无婚姻瘤;雄蛙咽喉部呈黄色,鼓膜明显大于眼径,前肢第一指特别发达,有明显的婚姻瘤。
4.3.3 性比
雌、雄亲蛙的放养比例一般为1:1。
4.3.4 亲蛙消毒
放养时应进行药物消毒,可用3%~4%食盐水溶液浸浴20min~15min,或10mg/L~20 mg/L高锰酸钾溶液浸浴20min~15min。
4.3.5 放养密度
2只/m2~4只/m2。
4.3.6 饲养管理
亲蛙进入培育池,经2d~3d适应后,开始摄食。泥鳅、黄粉虫、小鱼、蝇蛆、动物内脏等动物性饲料日投喂量为亲蛙体重的5%~6%,产卵期投喂量为体重的
7%~8%;配合饲料的日投喂量一般为体重的2%~3%。投饵量应根据天气和前一天的吃食情况灵活掌握,每天分上午、下午两次投喂。颗粒配合饲料及块状动物内脏,其最大长度应小于亲蛙口裂宽度的二分之一,泥鳅及小鱼虾等全长应小于亲蛙躯干长的二分之一。
亲蛙池每2d~3d换二分之一左右的水;发现蛙病及时治疗;防偷、防敌害和防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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