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8月29日(记者叶伟民)电 8月23日在湘江出现的国宝中华鲟历经“渔民捕获、鱼体转移、专家检查、就地放生”等几大“磨难”后,终于在8月26日早上因伤势过重而“陈尸湘江”。事件随着鱼体被运往省水产科学研究所而告一段落。可以肯定的是,这绝非一起人为蓄意伤害珍稀动物的事件,但也不难发现其中有许多本来可以避免的常识性“错误”。
渔民:偶获“国宝”当“怪物”
8月23日5时左右,一名衡阳的渔民在长沙猴子石大桥附近水域捕获了一条长2米、重100多公斤的长相奇特的“大鱼”。这条“怪鱼”吸引了附近不少渔民前来围观,有好事者还不时在“怪鱼”身上戳戳点点。
直至当天10时30分,渔民才致电长沙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请求有关部门前来鉴别处理。管理站站长贺旭成接到报告后,马上率领工作人员赶往现场。凭着多年经验,贺旭成很快就认出了这是中华鲟。此时,中华鲟已被无知的渔民用绳索倒挂了好几个小时,其背部和嘴部在网中挣扎时被“划钩”扎伤,活动能力大大减弱。
管理站副站长秦德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次提及管理站“设备不足”和“无此类救助经验”等情况。他说,当时工作人员把中华鲟拖回管理站完全是出于为这条“活化石”疗伤的目的。但由于这是管理站第一次遇到中华鲟,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下手,加上站里没有任何救护设备,所以在等待张家界水产专家赶来之前,管理站只是简单地在鱼体伤口上涂了些消炎药。
面对着中华鲟的尸体,很多目睹了现场的市民都惋惜地说,如果捕获“国宝”的渔民有这方面的知识,能及时给中华鲟解网,也不至于落得“如此结果”。
渔政:上下口径不一,处理中华鲟失误连连
在采访长沙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时,记者可谓屡遭“误导”。
在中华鲟放生后的第一天,记者在与管理站的工作人员交谈时得知,中华鲟放生后管理站并没有派专人沿途跟踪看守。然而26日8时左右,记者在接到中华鲟的死讯后拨通管理站的电话,接电话的人一口否认“中华鲟已死去”的消息,还振振有辞地说:“这是谁说的?不信你可以来看看。我们一直都有专人乘船跟踪,中华鲟现在还在长沙水域。”当记者果真去“看看”的时候,中华鲟的尸体已经被打捞上来并送到了开往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的车上。
事实上,中华鲟的尸体是在26日6时许被一位市民在湘江一桥附近发现的,并非如管理站所说的“由监测人员发现”。
在发现中华鲟的当天,渔政人员在转移鱼体时所采用的方法是拖其尾部沿江前进,使中华鲟在水中处于反向移动状态。湖南师范大学动物学专家沈猷慧教授告诉记者,运送中华鲟有专用的工具,在水中倒拖,对中华鲟是一种折磨。如果没有这些人为因素,中华鲟是能在湘江生存的。人们不禁要问:管理站在采取措施之前为什么不向专家咨询意见呢?
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渔政处负责人说,此次中华鲟遇难事件对湖南省渔政部门的教训是深刻的。无论是渔民的错误捕捞还是渔政人员的经验不足,都间接导致了此次事件的发生。
现在,长沙市渔政系统已经开始酝酿一套应对此类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
“后事”处理:中华鲟将被制成标本
“殒命湘江”的中华鲟于8月26日被运到了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作进一步的保存和研究。研究所所长曾训江向记者描述了他看到中华鲟尸体时的那一幕:鱼体已经高度腐烂并散发恶臭,头部和腹部各有一个拳头大小的窟窿。曾训江遗憾地说,水科所将上报上级单位,将中华鲟制成标本,但实际上,这样高度腐烂的中华鲟要制成标本已经是很难的了。
曾训江在总结此事时表示,这件事情带来的教训是惨痛的。渔民对国家保护动物的无知和自觉救助意识的淡薄已经到了令人惊讶的地步。渔政部门应该吸取教训,加强对渔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渔民以后遇到类似事件应及时将鱼类放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