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 ·迷你门户版 | 收藏到QQ/TM ·WAP手机版 ·繁體版 ·iBloginfo ·RSS订阅 高级搜索
猫咪 | 狗狗 | 观赏鱼 | 观赏鸟 | 龟龟 | 宠物兔 | 宠物鼠 | 蟋蟀 | 蜥蜴 | 异宠 | 花卉 宠物库 | 法律库 | 百宝箱 | 影院
新闻 | 百科 | 饲养 | 繁殖 | 训练 | 美容 | 产品 | 诊所 | 创业 供求 | 商城 | 名片库 论坛 | 博客 | 播客 | 相册
  您现在的位置: 走进宠物网 >> 走进异宠网 >> 异宠新闻 >> 异宠动态 >> 文章正文
宠物动手术先签“生死状”
http://strange.intopet.com 日期:2004-11-11 来源:走进宠物网 作者:斯佳丽 阅读:
  2004—12—2 8:57:22 南京晨报

 
  晨报讯不少带着病得很厉害的小猫小狗上宠物医院的市民都碰到过这样的经历:宠物医生在表示尽力救治的同时,递上一份如果宠物死亡不负责任的协议,并说如果不签字就另找医院。这种“生死契约”在南京的宠物医院间越来越流行

 
  中山门外一家在市民中口碑不错的宠物医院的医生介绍说,她们医院也会与宠物主人签订这样的协议,但那都在确实很难治的情况下,比如说小狗的细小病、犬瘟等,而且已经很严重时,这种情况下小狗死亡率很高,如果不签,小狗死了以后万一主人说你误诊、用错药会很麻烦的。她也表示这种协议对宠物医疗市场有一些弊端,现在宠物医生的水平参差不齐,有些医生明明是自身的责任导致宠物不治,也会把协议当成挡箭牌;更有甚者,因为宠物得病后通常仍能活一段时间,有的医生连病都诊断不了就敢先治,治了一阵赚了不少钱后,再提出签协议,签了治死后他说有言在先不负责任,不签他让你换医院,以后的事跟他没关系。

  对于宠物的“生死协议”,南京金协和律师事务所的原斌律师说,这样的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那是在宠物得重病,主人有求于宠物医生的情况下签的,并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宠物医生要求订协议属于《民法通则》无效法律行为中的“乘人之危”,如果因医生的原因宠物死了,宠物医生还是要负责的。
 

 相关文章
蝎子蜘蛛成中学生另类宠物
宠物打喷嚏是否传染人
宠物医疗 谁来监管
养宠物的人请注意身体
宠物过分喂食主人被判有罪
养宠物的人健康状况可能不佳
宠物蜥蜴咬掉主人耳垂 专家建议:异类
加强宠物管理 深圳市政协委员建议为宠
泰国小香猪当宠物 可爱通人性
家养宠物:防寒防疫莫忘记!
 频道热门
 动物版《天下无贼》
 先确定生活方式再决定养什么宠物
 匪夷所思珍稀动物
 迷你香猪成为宠物的十大理由
 听,来自海底的喜怒哀乐
 与宠物太过亲密能致命
 CCTV《状元360》之最佳宠物教练选
 宠物嘉年华又回上海 宠物领养免费
 世界上最小的动物
 青岛海底世界游览完全手册
 栏目热门
 动物版《天下无贼》
 先确定生活方式再决定养什么宠物
 匪夷所思珍稀动物
 迷你香猪成为宠物的十大理由
 听,来自海底的喜怒哀乐
 与宠物太过亲密能致命
 CCTV《状元360》之最佳宠物教练选
 宠物嘉年华又回上海 宠物领养免费
 世界上最小的动物
 青岛海底世界游览完全手册
Googleintopet.com
发帖子][写日志][RSS订阅][iBloginfo][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姓名: * 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内容: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18.0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隐私条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会员中心 | 帮助中心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 IntoP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走进宠物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摘编或者复制。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桐山街道路边亭三巷37号 邮编:355200 电话:0593-7817022 手机:18950539559 京ICP备05055013号
旗下网站
字客网 查虾米
物种库 数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