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5年3月1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但至今海口市绿化费的收缴迟迟未能执行。
根据《海口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凡在海口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公民,每人每年均应承担义务植树5棵或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及其他绿化任务。未完成以上规定义务植树任务的,年满18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公民,应当缴纳绿化费。
该办法已出台一年多了,但为何至今还没有执行?谈到这个问题时,海口市园林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主要是到目前为止义务植树基地还没有选定。该负责人说,适龄公民一旦把绿化费交了,你就得要有地方、有平台去落实他们的植树义务。据介绍,去年来,海口市一直在积极运作义务植树基地的工作,并预选了几块,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选定,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农民要价过高;二是有些地方又不属于宜林地,都是火山石、荒山石,种树困难。
有关负责人说,因义务植树基地规模要求较大,城区可能没有地方,一直来有关部门也在郊区积极寻找。该负责人也想通过本报,向社会各界寻求帮忙,希望对海口生态建设支持的朋友,能提供价格适宜且适宜植树的地段,规模在100亩—1000亩之间。该负责人说,如果有人提供的地方一旦被选定,政府将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