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出台了《济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明确规定具有赌博、吸毒、嫖娼等12种行为的市民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这12种被列为不能享受低保的行为包括:
(一)居民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
(二)购买商品房且面积超出当地人均住房面积30%以上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三)一年内购买电脑、摄像机、数码相机等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的;
(四)拥有并经常使用移动电话、高档电器、机动车辆等高消费物品的;
(五)家庭月通讯费用达到当地城市低保标准50%以上的;
(六)投资有价证券、收藏高值物品的;
(七)饲养观赏性名贵宠物的;
(八)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九)安排子女自费择校就读或出国留学的;
(十)拒绝就业或技能培训、不参加公益性劳动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而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
(十一)违法收养;
(十二)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
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将由低保管理审批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取消其低保资格。
据了解,目前,济南市共有享受城市低保人员6.7万人。为确保低保新措施顺利实施,济南市还决定实行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四级管理机制。各级均负有明确职责。
社区内将建立城市低保评估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家庭进行调查核实,对其资格进行评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对需复核的家庭进行重新评估。其中,社区未通过且本人有异议的,将由街道(乡镇)复评。仍无法确定的,由县(市)区进行评审,同时对城市低保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以上审批工作将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批准后,下月起即可发放,由低保对象每月月底或下月初凭有关证明到协议银行或邮局领取城市低保金。
根据规定,城市低保所需资金由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专户管理,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