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3月1日电 从今天起,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必须取得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动物诊疗许可证》。该条款在《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中得到了明确规定。
据上海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负责人介绍,为了规范动物诊疗市场,新颁布实施的《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明确规定,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执业兽医资质后,才能开业。违反《条例》规定从事宠物诊疗活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收违反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条例》还规定,仅为宠物美容的人员不能从事诊疗活动。时下,在本市有不下30余家动物美容机构,但很多都打着美容的幌子,非法从事诊疗工作。由于这些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诊疗、消毒常识,造成动物病症加重、交叉感染的事情时常发生,给城市卫生带来了隐患。
《条例》还明确规定,运载动物进入本市必须走指定道口,接受查 证、验物和消毒;非法运入本市的动物、动物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否则也将受到处罚。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更“灵活”
今天起,随着《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的正式施行,本市劳动者就可以灵活地组织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记者昨天获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在年内出台多个与之相关的实施细则,并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和完善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有关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内容是《规定》的亮点之一。今后,本市劳动者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自愿组织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从事以适应社区服务需要为主的小规模经营活动。经政府认定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还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享受优惠扶持政策。
此外,《规定》还明确,今后,对于涉及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职业(工种),用人单位应当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明确了失业保险基金可以用于职业培训等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事项,并将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的扶持和管理纳入法制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