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宠物死亡要建报告制度 随意掩埋将受处罚
信报2005年5月10日讯 昨天,北京市农业局在回复市政协委员李焕喜关于“严格宠物尸体管理的建议”时表示,宠物主人应自觉将宠物尸体送有关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市农业局将与公安部门协调,适时建立宠物死亡和处理报告制度。
现状:多数人不走正规渠道
北京市农业局在答复委员时称,目前宠物尸体处理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市民可委托指定的宠物医院对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该项服务收费较低;二是市民可委托指定的机构对动物尸体进行火化,该项服务收费较高;三是对于流浪动物,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收容,无人认领或者死亡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处理。但是,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和防疫意识薄弱,通过以上三个渠道处理的宠物尸体只占全部宠物尸体的很小一部分。
问题:大部分人认可埋宠物尸体
关于宠物尸体处理,目前有三方面的问题:首先,动物无害化处理站尚未投入使用。因此,宠物尸体处理缺乏正当渠道,处理方法有欠规范,处理数量也受到一定限制。其次,市民防疫意识不强,埋葬宠物尸体的传统仍被大多数群众认可。另外,宠物登记注册工作未全部到位,尚有数量较大的犬未进行登记注册,猫等其他宠物不在注册登记范围之内,无法纳入常规管理。
措施:严惩随意埋宠物尸体
北京市农业局将加强市民的防疫意识,使宠物主人自觉将宠物尸体送有关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加紧本市动物无害化处理站建设,确保其尽快投入使用。另外,还将与公安部门协调,适时建立宠物死亡和处理的报告制度,并加大对随意掩埋或丢弃宠物尸体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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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化处理须规范
2004年10月22日,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明确规定动物尸体和其他可能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的物品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这从立法环节对动物尸体处理、流浪动物处理和动物诊疗医疗废物处理三个问题进行了规范。(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