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菲玛”的自白
现在我独自住一个单间,在这栋房子的最高层。
靠窗的地方,摆着一个垫子,我经常躺在那里享受阳光,想想生命中遇到的那些狗,还有我的初恋男友,它是个喜欢在东西上留下咬痕的狗,不管是什么。它曾经咬过我一口,我问它为什么,它说它喜欢那种明明白白属于自己的感觉。
菲玛
我们已经分手,在很久以前。垫子还是在我的怀里,只有它,依然没变。
只想说,生命因为这些分离和邂逅而变得精彩。
爱,真的需要勇气有一种鸟,它没有脚。它一生下来,就在天空中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云朵中栖息。它的一生中只有一次坠落,那就是死亡。
这是某部文艺片中的台词,第一次听到它的时候,是在我第一个主人的家里,觉得那句话像是在对我说,虽然我不会飞,但我的宿命似乎就是流浪,就好像从我出生的那天开始,母亲就带着我们在那些散发着恶臭的下水道、垃圾桶中求生存,流浪令我看透世事,我变得沉默而且独立,能够从主人的一些微妙动作中了解他的心思。
那天我在新家遇见一条苏牧,是主人以前就养着的,它的皮肤不是很白,烟灰色的毛发显得十分斯文,脸上带着这个城市繁忙的忧郁和寂寞。
我们常常凑在一个盆里喝水,那时我们已经很熟了,它喝水的动作很优雅。透过杯子能看到淡红色的舌头,爪子很长,指甲修剪得恰到好处,而且没有一点污物,关节处的骨头也不大,这是我喜欢的爪子,我很想握住它们。
我是个迷恋爪子的狗。我喜欢看自己的爪子和别人的爪子。我习惯用爪子来判别一条狗,而不是眼睛。而苏牧哥哥的爪子确实很美,看着它们,我感到它是个安静的狗,有安静的皮肤安静的爪子和安静的心。
后来某天它咬了我一口,然后把爪子放在我面前。我握住它,很有骨感,我把它贴在脸上,然后放在嘴边,对着它呵气。
直到我离开的那天,它都没问过我,你喜欢我的爪子,是不是代表了你会因此而喜欢我的一切?
我们始终没有勇气坦白自己,到最后,彼此都错过了。短暂的快乐,永远的分离
新家、新主人、新气象,我只能要求自己忘了过去的一切,忘了它的爪子。
好在我并不是寂寞的,家里还有一条小草狗——“嘻嘻”,这是个有些滑稽的名字,不过它确实给我带来了快乐,记得当我第一次从新主人怀里小心翼翼地走到地上时,就在角落中看到它乌黑发亮的眼睛,那两个小小的像是黑色珍珠般的小圆球,显得是如此兴奋,或许知道是同类吧。
它凑上了,先是闻了闻我,然后又放肆地对我吼了一声,像是在试探,而我,对此十分反感,毫不客气地咬了它一口。
那时候,我们就注定了是一对欢喜冤家。
从此每天还没天亮,“嘻嘻”就会把我吵醒,有些朦胧的光线下,我看到它那充满渴望的眼睛,仿佛是说,让我们一起做游戏吧,有时候,我会感到累,莫名其妙的一种疲倦,会在垫子上继续睡着。更多的时候,我总是尽量满足它的要求。这只是打发时间的一种方式,我讨厌平静如水地等待死亡,“嘻嘻”就好像我的一个弟弟,它的活力令我羡慕。
在无数阳光灿烂的下午,我们如同两个四处悠荡的流浪狗一样,站在院子门口,对着每条经过这里的狗大声吠叫。
又过了几个月,听主人说要送“嘻嘻”回去,原来它也和我一样,只是暂住在某个屋檐下面而已。
7月的一天,听到了“嘻嘻”的噩耗。
我没有哭,我只是转过身,背对人群,感到他们离我很远。
一切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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