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无锡市的刘小姐养了一只贵妇犬,前不久爱犬突然生病了,刘小姐随即将爱犬带到宠物医院治疗,几天后爱犬竟然死亡,刘小姐认为是宠物医院治疗出现了问题,医院却称是狗主人照顾不善所致,伤心的狗主人欲将宠物医院告上法庭。
据刘小姐介绍,今年6月,家里养的一条贵妇犬出现异状,四脚无力,不吃不喝,刘小姐赶紧给小狗喂了常用的感冒药,但小狗服药之后仍然一副病殃殃的样子,刘小姐急了,赶紧抱着爱犬到宠物医院就诊。医生检查过后告诉刘小姐,小狗患了感冒发烧,得连续挂好几天水。刘小姐告诉记者,当时医生还安慰她,这只是普通的宠物疾病,就跟人感冒发烧一样,输液过后就没事了。听了医生这番话,刘小姐这才放下心,当天就交纳了几百元的治疗费用。
“没想到小狗挂了3天水,情况一点都没有好转。”刘小姐称,按照医院的说法,小狗挂过水后情况应该有所好转,但是小狗的病情却越来越重,喘着粗气,眼睛闭着并且伴有眼泪流出。医生在检查后告诉她,小狗肺部感染,情况已经非常严重。当天晚上,小狗呼吸急促,很快就全身僵硬死亡了。
爱犬死亡后,刘小姐非常痛心,她认为自己将小狗带到医院就诊,医生一直对她称只是正常的感冒发烧,在挂了一星期的水后才通知她小狗肺部感染,这完全是医生的误诊。刘小姐为此找到医院,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但医院却称,刘小姐当初自己对小狗擅自用药,医院在收治期间没有任何过失,医院没必要承担任何责任。
刘小姐找到医院多次碰壁后,决定与宠物医院打官司,可是在多方咨询后,刘小姐却被告知必须做医疗鉴定,“光听说过医疗事故做鉴定,可是什么地方可以给宠物做医疗鉴定啊?”刘小姐感觉自己碰到了难题。记者了解到,一般宠物因病发生医疗纠纷时,双方都会协商解决,可是若因此而诉诸法律,需要进行医疗鉴定的,目前还尚未有对宠物医疗事故或误诊进行鉴定的部门。
江苏南京金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跃东:
宠物医疗事故或宠物死亡赔偿,目前在我国法律上还是一个空白,如今宠物主人一般是将宠物看做是件物品,按照财产侵权进行诉讼。宠物不治而亡医院是否应负责任、负多少责任,法律没有作出相关规定。因此这类案件,还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为宜;即使诉讼了,最终很可能是在法庭的主持下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