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卢武云还供认:青峰村的李远福、张松也捉过金丝猴。5月10日,张松曾亲口对卢说,他搞到了一只活的。于是卢便给许明伍发了“速来提货”的电报。许明伍赶到红花镇看货后说,等他找到买主后再来提货。同时卢还说,与他同村的李远兴及儿子李祥军也经常带干粮进山捉金丝猴。前几天他们父子从山上下来时,背篓里好像还有猴在叫。
森林公安民警们分析,卢武云所谓“只出售了两只活猴”的说法显然有假。由于卢武云拒不吐实,使得审问工作难以继续进行下去。专案组决定暂停审问,先去追缴活猴。
为防止涉案人员闻风而逃,天刚破晓,森林公安民警们便兵分两路前去抓捕卢武云所供认的犯罪嫌疑人。一路民警步行8公里,来到红花坪四组将李远兴、李祥军抓获。李远兴供述,他已将金丝猴出售给了红花镇红花坪村二组村民卢武兵(系卢武云之弟),办案人员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卢武兵家中,将卢武兵抓获,并当场解救出被非法猎捕的活体小金丝猴一只。另一路民警则翻山越岭20多公里,赶到红花镇青峰村六组,将涉案人员张松、李远福抓获。同时,在李远福房后山洞中解救出另一只活体小金丝猴。这两只小金丝猴已经气息奄奄,它们被立即送往自然保护区进行救治,但由于受到过度惊吓,两只小猴于4天之后相继死亡。
一伙暴徒悉数落网
从5月20日6时至5月21日23时,在短短的30个小时内,神农架林区林业公安分局专案组就将主要涉案人员卢武云、卢武兵、李远兴、李远福、李祥军、张松6人抓获归案。
经过审问,终于使3起非法猎捕金丝猴特大案件真相大白:
3月8日,神农架林区红花镇青峰村农民张松,在巴东县沿渡河镇的一家小餐馆吃饭时,听到几个客商在悄悄谈论什么“活东西值钱”。张于是顿生邪念,回村后便与同村农民李远福商量,猜测所谓的“活东西”可能就是人称“国宝”的金丝猴。
5月3日,张、李二人在大岭山上砍柴时,发现由100只金丝猴组成的猴群。第二天,两人便带上20多袋方便面和捕猴用的套绳、编织袋上山套猴。他们布好套绳后,将猴群往套绳内驱赶,哪知大金丝猴全跑了,仅套住一只小金丝猴,他们将小猴带回家,藏在屋后的山洞里。接着张松赶紧来到上次吃饭的小餐馆,向老板打听“活东西”的卖法。餐馆老板告诉他,客人所说的“活东西”是指猫头鹰、蛇和果子狸;金丝猴是“国宝”,搞那样的“活东西”是要坐牢的。张松听后又惊又怕,但又舍不得让到嘴的“肥鹅”飞走,便与李远福商议,请红花坪村的卢武云联系“下家”。
李远福有个弟弟叫李远兴,卢武云有个弟弟叫卢武兵,都是见利忘义之徒。他们臭味相投,为贪不义之财而走上了共同犯罪的道路。
5月17日,李远兴带着儿子李祥军前往大槽山捕捉金丝猴。临行前,他对老婆谎称是上山采摘野葱和花椒叶。上山后,父子二人设下圈套,将一群金丝猴拼命地往圈套中驱赶。一只小猴吓得爬上了树,他俩便跑过去抱着树使劲地摇。小猴终于掉了下来,他们用衣服将小猴包住抱回了家。捉到金丝猴,父子二人又喜又怕,两腿发软打颤,于是赶忙将小猴送到卢武兵手上,并拿回了卢预交的1500元“订金”。然而,正当这两伙人的发财梦还没有做醒时,却悉数落入了法网中。
根据卢武云的最新供述,5月31日,林区林业公安分局专案组再次赶赴红花镇,将此案唯一的漏网之鱼李祥龙抓获。
8月中旬,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对被告人许明伍、卢武云、李样龙、戢德宏、李祥军、卢武兵、李远兴等人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去年年底,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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