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买下托特纳姆热刺足球俱乐部时,已经是亿万富翁了,这之后的10年,他说都白白浪费了,并不是他亏了钱(事实上他赚了,他卖掉了俱乐部大部分股份,只留了一点点)。他自己承认,沉迷于足球和承受球迷苛责的过程,迫使他忽视了另一只球———他的Amstrad公司。在买下球队之后,Amstrad公司业绩暴跌,整整亏损了7000万英镑。“不管怎么样,我绝无可能放慢脚步,我从心里就不允许自己这样做,”艾伦·休格曾如是说。
超级富豪的法则是,控制一块资产并增加它的价值。就像有人立志要成为奥运冠军一样。
成功的华尔街投资者、《如何成为亿万富翁》一书的作者马丁·弗里德森还提出了另一个观点,“全神贯注、集中注意力,是亿万富翁与众不同的一个特征。他们必须关注风险,但那还不够。核心在于控制一块资产,不一定要廉价获得。很多人能够理解并遵循低买高卖的法则,但超级富豪的法则是,控制一块资产并增加它的价值。从个性角度讲,就是盯住目标,就像有人立志要成为奥运冠军一样。”
亚马孙创始人、41岁的杰夫·贝索斯无疑是最符合这一标准的富豪。他从父母那里拿了30万美元创办公司,差不多是他父母一辈子的积蓄,但这样的赌注获得了惊人的回报。亚马孙1997年上市时赶上了网络泡沫,到1999年,它的股票已超过原价70多倍,贝索斯的身价也很快高达100亿美元。
贝索斯是聪明的,按他自己的话说,是个“呆鸟”(goofy)。他和布莱信一样,出了名的冷静和幽默,喜欢尝试各种销售和营销新方法。贝索斯当年上的是天才儿童学校,后来在普林斯顿大学攻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
在沙哑的笑声和自我调侃的背后,是发人深省的往事。贝索斯快30岁时赚了很多钱,成了美国信孚银行(BankersTrustCompany)史上最年轻的副总裁,随后他去了一家专门从事复杂金融交易的公司。当时是上世纪90年代初,贝索斯在那家公司注意到了互联网,当时美国军方开发了互联网,然后被用于学术界,但几乎没有商业应用。他还注意到,互联网的使用在飞速增长。卖书正是适合进入的空白领域。在这个超级富豪身上就发现了注意力产生的动力。
但同时,弗里德森认为,成为新一代的富豪正变得越来越困难。但有件事是肯定的:和现在的富翁们一样,新一代白手起家的亿万富翁将找到自己的优势所在,在我们这些人都去打高尔夫球了,他们却还在投入无穷的精力在奋斗和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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