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宠物扰民事件时有发生。3月1日起实施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宠物能否进入公共场所或许已无需争论,问题是一旦进入到底有没有人来管呢?为此,记者近日随市民带小狗在市区内的公共场所做了一番体验。
9:30出租车 可让小型宠物“搭车”
在上南路杨南路口,王小姐拦下牌照为BM85的巴士出租车,抱着Lulu(狗名)坐上后排座位,没有受到任何阻拦。据她所说,她每周都会带小狗出去转转,出租车是最常用的交通工具。
驾驶员表示,业内规定宠物不得上车,但是对猫狗或者小兔子之类的小型宠物一般都不会拒之门外。“乘客完全可以把宠物藏在袋子里,只要不影响车内整洁,不弄脏椅套,不发出明显叫声,我一般不会拒载。”
“带着Lulu出行,几乎没有被出租车拒绝过。”王小姐说,只有在乘坐公交车时,她才不得不将狗装进包里,坐在车厢最后一排,以免被发现。
10:20五星级酒店 不允许带宠物入内
王小姐抱着Lulu刚进入波特曼丽嘉酒店,门口服务生就用对讲机向大堂汇报:“有人抱了只狗进来。”话音未落,王小姐已被大堂服务人员拦下。
“我们不允许客人携带宠物进入,也没有宠物专门通道。”当日值班经理邓俊峰解释称,他们是根据上海市卫生防疫站和旅游局的要求执行宠物禁入制度的,“宠物进入酒店,最大的问题就是可能会骚扰到其他旅客。”
服务生建议,王小姐可以租借公寓房,或者暂时寄养宠物,否则酒店不会允许其入住。
新治安法强调宠物不得扰民,记者随市民带狗“出游”时发现
10:40南京西路商圈 恒隆“失职”
王小姐抱着Lulu径直走入恒隆广场,站在门口不远处的保安并未阻止。而王小姐在二楼某商铺想和小狗留影时却遭到该商铺营业员的阻拦,并告知商场内不可以拍照。
商场咨询处的应小姐告诉记者,商场内规定不可以带宠物,由保安负责管理。记者随即咨询了一名保安,据称商场门上贴有宠物禁入标志,一旦发现宠物入内,便会阻止或将宠物没收交予警方。然而,此时王小姐抱着狗已在商场里逛了很大一圈都无人过问。
金鹰“放行”
金鹰广场门口没有宠物禁入标志,记者跟随王小姐在商场内逛了一大圈,也不见有人阻止。
一位柜台营业员杨小姐告诉记者,这里允许带宠物进入,只要主人看管好,不让宠物到处乱跑就行,“我们看到带宠物的顾客会和其谈论宠物话题,顾客也会很开心。”
梅龙镇“禁入”
王小姐抱着Lulu刚想走进梅龙镇广场,一名工作人员突然出现并予以制止。当记者询问是否有规定时,她指给记者看门上张贴的禁止宠物标志。
11:05快餐店麦当劳张贴禁入标志
在中信泰富广场地下一层的麦当劳快餐店,记者看到门上贴着宠物禁入的标志,但当王小姐提出想通过麦当劳餐厅穿行到楼上商场时,服务员并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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